联系我们
350vip浦京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SHENZHEN SHENSHANG HOLDING GROUP CO.,LTD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
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电话:+86-0755-83836466
+86-0755-83835466
传真:+86-0755-88306743
邮件:shenshangkonggu@szssct.com
新闻中心
IPO可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新股发行终于进入了实质性的修改阶段。昨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决定。《办法》规定,IPO初步询价之后可以直接定价,价格可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决定。除此之外,《办法》还规定了参与询价的个人投资人需具备5年以上的投资经验。
IPO询价后可自主定价
证监会将原《办法》中第十四条修改为:“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发行人和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也就是,IPO除询价方式定价外,也可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不过,据记者了解,采用这些方式定价的话需券商事先备案。
主板IPO增加“静默期”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介绍《办法》相关修改时指出,《办法》明确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意向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采取任何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推介活动,也不得通过其他利益关联方或委托他人等方式进行相关活动。据介绍,成熟市场一般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间内不得对证券发行进行公开宣传。此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已有类似规定。
散户询价需具5年经验
《办法》修改后,在第七条中规定了“个人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应当具备5年以上投资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主承销商应当严格按照既定的推荐原则、标准和程序进行推荐”。
同时,证监会还对主承销商利用自主推荐权利向个人投资者输送利益的行为提出了监管措施。
“博价差”产品禁打新股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介绍《办法》相关修改时指出,针对一些网下投资者不注重研究公司基本面,单纯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参与网下新股申购的现象,《办法》规定,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书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相关证券投资账户不得作为股票配售对象。